诊断证明的出具必须是合法性。诊断证明的出具是法律规定,是医师的权利,也是医师的义务。《执业医师法》第23条规定,医师实施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诊断文件必须亲自诊查,调查,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件,不得隐匿、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。
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,到就诊医院提供身份证后填写复印病历材料申请表,主要填写个人信息、要复印的病历、复印的理由等,然后由医务科盖章。到病案室后将复印病历申请表给病案室工作人员,然后工作人员将会查找,查找过程中会问你什么时候出院、身份证号码等等,以确认查找的是正确的。
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(如身份证、驾驶证等)。无有效身份证明,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,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。患者是未成年人,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根据学生休学规定《1.因病经二甲以上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,学校医院同意,须停课、休养达一学期上课时间的1/3及以上者;2.一学期内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上课时间1/3及以上者;3.因某种特殊原因,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。》如:学生没有医院证明,可以向学校申请一学期缺课1/3以上,记得向学校说明情况。